全国首届篆书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示当代中国篆书艺术的成就,推动书法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中国书法家协会确定举办全国首届篆书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贵州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贵阳市文联 贵阳市美术馆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首届篆书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方、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书法作品投稿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2、投稿要求 (1)、本次篆书作品展均收原作,要求必须是篆书作品。所谓篆书,包括小篆和自甲骨文以下各种古文字书体的学习和创作,提倡深入传统,古而能新;保证文字的正确性和可读性,反对自我作古,不合理地生造字形,以最大限度地保持古体书法的文化意味和艺术精神。 (2)、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均可,提倡自作诗词。 (3)、规格:书法作品尺寸高不超过六尺,宽不超过三尺,全部为竖式。本届篆书展不收册页。 (4)、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3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每位作者投寄作品件数不限,但必须一次投递;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5)、限于人力,投稿作品不退。 (6)、每件作品背面右上角须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另附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参评费汇款单复印件,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使用软件做好收稿登记、终评通知、入展发布等工作。 (7)、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发放证书和奖金,如因登记姓名不符导致证书不能发放,承办方不再重复发放。 3、入展作品400件左右。 4、奖项设置 一等奖5人,二等奖10人,三等奖20人。 (1)、评审工作于2010年2月份在贵阳市举行,2010年5月上旬在贵阳市美术馆展出。 (2)、评审引进投票和打分程序软件,在媒体上公布获奖、入展名单。 6、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分别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部。 (2)、一等奖奖金每人7000元;二等奖奖金每人5000元;三等奖奖金每人3000元。 (3)、非会员作品入展,作为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获奖作者奖金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寄出,由贵阳市书协负责。 (5)、获奖与入展证书、作品集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由承办方负责。 四、截稿日期:2010年1月31日止(以邮戳为准)。 五、收稿和汇款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中山西路65号贵阳美术馆 陆炫 收,邮编:550002,电话:0851-5865575。 六、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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