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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届全国刻字艺术展征稿启事 
 
 现代刻字艺术已走过了近二十年的历程,广大作者的踊跃参与,空前的刻字热潮,使这门新兴的艺术不断走向了成熟,形成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现代刻字艺术,成为了国际刻字艺苑的中坚。为了进一步推动现代刻字艺术的发展,深入探索、推出人才,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刻字研究会、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上海浦东新区宣传文化发展基金会联合主办,上海市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承办的“第八届全国刻字艺术展”2010年7月3日于上海世博会期间隆重举行,望广大作者积极创作,踊跃投稿。
 
 一、 征稿方法:
 1、作者在见报之日起到2010年2月10日前,将作品照片(一律为8吋彩色照片)寄至指定地点进行初评。初评入选的作者接到通知后,将原作按时寄至指定地点进行终评。终评落选的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发给稿酬和收藏证书。
 2、作者可多次投稿,一律不收参评费。
 3、投寄作品照片的同时,请附作者创作的书法作品一件(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
 
 二、 征稿要求:
 1、作品尺寸不得小于35×35厘米(或相当于0.12平方米的面积,不含边框),板厚不少于2.5厘米。
 2、载体(作品材质)以木为主。
 3、请在作品(照片、书法、原作)背面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何级书协会员、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尺寸、材质;草、篆书请附释文。来稿一律挂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刻字展”字样。
 4、作品必须是自书自刻,如发现代书代刻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5、入选作品一律不退,所有权及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拥有。
 6、凡投稿者视为同意本启事各项条款。
 
 三、 作品评审:
 1、2010年3月初,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刻字研究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作品照片进行初评。2010年4月中旬对原作进行终评。入展作品500件。
 2、评选优秀作品。凡进入优秀候选作品的作者一律进行现场面试,最终评出优秀作品10件和优秀提名作品15件。
 
 四、 作者待遇:
 1、中国书法家协会给优秀作品、优秀作品提名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给优秀作品作者颁发稿酬8000元,优秀作品提名作者颁发稿酬2000元,入展作者稿酬500元。同时每位作者赠作品集一册。终评落选的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发给稿酬和收藏证书。终评落选作品发收藏费500元。
 2、作品一经参展,非会员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五、 截稿日期:
 即日起至2010年2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 收稿地址: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318号第八届全国刻字艺术展办公室
 邮    编: 200135
 联 系 人: 窦维春  13621850267
 徐佩华  13020105521
 联系电话: 021-50332080转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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