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祝建军85周年宁波市军民书画展”征稿的通知
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5周年,热情歌颂党领导人民军队走过的光荣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大力弘扬宁波全国双拥模范城军民鱼水情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宁波市文联、宁波市双拥办公室和宁波军分区政治部拟定于今年“八一”期间,在宁波美术馆联合举办宁波市军民书画展。现向全市书画艺术创作者征集作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凡有一定创作能力的宁波市范围的军队和地方书画艺术创作者均可参展。
二、作品要求:
近年创作的歌颂党领导下的人民解放军光辉历程和军民、军政团结奋斗的优秀事迹,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作品。
三、作品种类:
中国画、油画、水彩画、版画;书法、篆刻艺术作品。
四、作品尺寸、装裱:
①中国画:作品须装裱成立轴,用框的不装框,画芯尺寸不超过1.6×1.6米,装裱在硬板上的作品,须平整、坚固并覆透明塑料膜。
②油画:作品须有内外框,作品外框尺寸不得超2米×2米,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牢*,内外框上不得有钉子等锐物外露。
③水彩画:须装框,镜面应用有机玻璃或者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5米×1.5米。
④版画:须装框,镜面应用有机玻璃或者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米×1.8米。
书法作品:须装裱成立轴,用框的不装框,内芯尺寸不超过1.8×1.2米,篆刻作品制作印屏,尺寸为四尺三开(0.69×0.46米)竖式。
五、作品评选:
本次展览经评审入选美术、书法作品各85件,另特邀名家作品若干件同时展出。主办单位将评选美术、书法优秀作品各10件左右,入选作品并颁发入展证书。
六、送稿方式和时间、地点:
1、作品征集以县(市)区文联为单位统一选送,各地可先初选,每个县(市)区限送书法、美术作品各10件以内。军队作品由所在部队集中选送,数量适当放宽。社会各界其他作者,可自行按约定时间直送宁波美术馆。
2、集中送达:时间:2012年7月18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接收。参展作品统一送至宁波市人民路122号,宁波美术馆5号门。联系人:周红。联系电话:87643222—2305、87661710。陈兴蕊,联系电话:87199936
七、其它:
1、所有参评作品待展览结束全部退还作者,作品背面请写清楚作者姓名、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
2、入展作品具备加入宁波市美协、宁波市书协入会资格之一;
3、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4、开幕式定于2012年7月30日上午10时,宁波美术馆二楼中央大厅;
5、对各组织单位将根据组织情况和作品质量评选优秀组织奖;
6、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宁波市文联创研室。